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数量年均达到2.39亿起
2003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持续不断地组织开展了一系列集中整治行动,从严查处超速、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总量相对平稳。2003年至2009年,全国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数量年均达到2.39亿起。其中,2007年查处交通违法行为2.93亿起,是2004年以来的最高值;2009年查处交通违法行为2.34亿起,比2008年减少0.17亿起,下降6.8%%。
———以教育方式纠正交通违法比例持续上升。2003年以来,各地以教育方式纠正交通违法占查处交通违法总量的比例呈上升态势。2009年,全国以教育方式纠正轻微交通违法8385.2万起,占查处交通违法总量的35.9%%,比2008年上升3.2个百分点。
———采取强制措施的数量总体呈下降趋势。2003年以来,因当事人交通违法,采取扣留机动车、扣留驾驶证、收缴非法物品、拖移机动车、血液检验等强制措施的数量总体呈现下降趋势。由2003年的2812.3万次降至537.8万次。
———查处超速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的比例呈现上升。2003年以来,对机动车超速、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处罚量占交通违法处罚总量的比例呈现上升态势。
来源:中国警察网